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发布时间:2021/08/30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》已于2003年6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,于2003年6月2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公布,根据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《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〉的决定》修正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》已于2003年6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,于2003年6月2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公布,根据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《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〉的决定》修正。